转自新闻评论:第二套房贷政策出现松动 卖房再买房可算首套!
以“首套”贷款需以下文件

●新买家的房产证(复印件)

●已售出房屋的契税票(复印件)

●已售出房屋的结清贷款证明(复印件)以及原借款合同(复印件)

来源:广州地区某银行

近期,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都传出有银行降低房贷标准的消息,记者昨日以客户身份致电几家银行房贷中心发现,这种情况也存在于广州的房贷市场。

卖房再买房可算首套

记者昨日傍晚致电某银行按揭中心,询问房贷政策。其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之前以按揭方式购买的房子已经卖出,那么在提供相关销售证明后,是可以再享受首套房房贷优惠政策的。这些证明包括:新买家的房产证(复印件)、已售出房屋的契税票(复印件)、已售出房屋的结清贷款证明(复印件)以及原借款合同(复印件)。他强调,一定要准备好“原借款合同”,因为银行除了要判定这套房子已经卖出外,还要判定这套房子是否真的存在,而依靠借款合同就能确定此房产的正确地点。

当记者向另外一家在北京、上海以同样方式降低房贷门槛的某股份制商业银行确认此事时,该行表示,广州的情况还要进行核实,核实之前无法答复。

政策模糊银行打“擦边球”

卖掉房子之后再买房,到底能不能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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