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高价建筑不等于豪宅 中国尚无真正的豪宅?首先清晰一下豪宅所指的产品范畴——这里仅指别墅类的建筑产品。
最近在业界响起这样一个声音:××开发商要建福州最贵的豪宅,要建最豪华的别墅,打造福州最高端的别墅产品。据传闻,这样的别墅起价至少500万元/栋,普遍将达到1000万元/栋。
这样价位的豪宅放在全国范畴里看,500万元的别墅其实不算什么,上海还建一亿元的别墅呢。那么豪宅到底该是什么样的,是不是越贵就越说明它就是豪宅?其实关于豪宅的定义,各路媒介都探讨了很多,亦不缺乏国内外豪宅的比较,今天在这里想说的是豪宅产生的人文背景。
这里讲一件真事,2002年10月欧洲各大报纸刊出醒目的新闻:《地中海岸最美丽的别墅即将被拆除!》,业主是法国著名建筑商C.Pellerin先生,他是巴黎方斯商业中心区高楼大厦区的主要发展商之一。他在地中海岸、摩纳哥西侧风景如画的安提贝斯半岛上兴建了一座价值2200万欧元的豪宅。建筑主管部门只批准建设300m2的别墅,而他由于同巴黎政府上层人士之间有密切关系,不顾建筑批准条件,兴建了一栋面积近2000m2的豪宅,最终该别墅由于违背了规划审批要求而被拆除。
上述事例的最后一句话振聋发聩,值得推敲。
法国地中海沿岸形成了欧洲众多优美高档别墅区,由于严格控制建设区域、建设项目和建筑密度,使那里许多别墅掩映在自然绿化景观之中,没有破坏海岸自然风景资源,而且常常能为景观增色。欧洲的经验我们可以借鉴,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在严格保护自然景观的前提下(如海岸风景区),在第一排可以建别墅的地区上要严格控制建筑密度,严格规划管理制度。这样可以保证海滩上公共视线景观不遭破坏,满足公众利益,虽然说提高建筑密度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但在特殊地段应特殊对待。二是在这些区域,由于地段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有可能形成真正的豪宅。
豪宅的产生要靠人文环境的长期发展,法国地中海沿岸豪宅区的形成是经过上百年的经营,形成了深厚的文化积淀,加上自然环境保护意识强烈,才能形成今天的这般景象,可见产生豪宅的大的文化环境建设要相当长的时间。
回头再看看目前国内别墅的开发市场。有媒介就曾提出这样的批评:现在的市场是一种不健康的情况,片面追求高容积率,房子几乎贴着房子建,这种别墅区是对自然景观的严重破坏。大面积高密度的别墅区开发,不可能形成真正的顶级别墅或豪宅。
暂且不论中国国情是否应该发展豪宅,顶级别墅或豪宅的形成首先是其不可替代的自然景观资源或人文资源所决定的,其次是高品位的建筑设计,然后才是建筑设备装修。盲目地增大别墅的建筑面积,堆砌贵重的建筑材料是不能形成顶级豪宅的。
就有评论再次指出,中国目前尚没有真正的豪宅,只有开发商一厢情愿地想制造的豪宅。真正的豪宅都是由业主委托知名建筑师单独设计完成,不可能是成片开发的。综观欧洲以及世界各地顶级别墅的发展历史与现状,可以设想中国未来的豪宅将会在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资源和艺术人文环境资源汇集之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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